成功需要有强烈的意願(Strong Desires) ,否則難成其事。通常人會投入更多注意力去做自己愛做的事,成功機會自然大增。相反不會放太多心力去做你不喜愛的事,但成功人士會因應自己定下目標的需要,投放更多時間和功夫,給這些目標工作賦與更多額外價值,學習把它們變成愛做的事。
我的第一份工後來變成我的終身事業。那時只想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因六、七十年代中學畢業的女性選擇並不太多。開始時,充滿一腔熱誠去工作、學習;很勤力、努力、盡力把工作做好,得到很多認同和讚獎。但日子久了,不斷增加的工作量,每日都疲於奔命,有一段時間非常沮喪。加上同伴間經常互相訴苦,大家恨不得想快速逃離魔域。不知是否苦盡甘來,一次升級把我改變了。工作環境照舊惡劣,工作量還是不斷增加,但我的使命感增加了,不再為糊ロ而工作,真正將工作變成事業,賦與更多價值。我愛我的工作,無時無刻不在想如何改善、進步,後來給我有更大的發展。
事實上,一份工作/一件事給人多少價值,除工作/事件本身存在價值外,做事的人才能決定它們的意義價值。自我價值足夠的人會在所做的事中取得足夠成功、快樂感。一件值得繼續做下去的事,必然能夠帶給當事人很多不同層面(個人、團隊、系統)的價值,只要總價值足夠,就能推動人繼續做下去。
當工作/件事帶來的價值減退時,當事人可決定去創造、增大和轉移當中的價值,讓自己繼續做下去還是另找其他出路。
要達致你所想要的人生,除了訂立具吸引力的目標外,還需要有強烈的意願及預計看到未來成功的景象;才能夠推動你、啟發你去付諸實行。
Success is not the key to happiness.
成功不能令你快樂,
Happiness is the key to success.
快樂卻能令你成功;
If you love what you are doing,
如果你在做你愛做的事,
you will be successful.
你必能成功。
Albert Schweit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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