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身份 5 – 自愛

你有沒有聽過這個問題?當你的媽媽和愛人同時掉落水裡,你會去救那一個?如果兩個都是你最心愛的人,代表他們對你有很大價值,不能代替。但不要忘記,在你的人生中,有更大價值的,不是「你自己」嗎?因為沒有你,對她們又有什麽意義?所有的都要靠你自己才能獲得。想一想,你若不愛惜自己,就算犧牲了,就能救到心愛的人嗎?她們又願意犧牲你而獲救嗎?

一個人有了足夠的(Self-Confidence),信賴自己有能力取得所追求的價值,才會自愛(Self-Love) ,即愛護自己。當人越有能力時,就會越愛自己。懂得自愛的人,會小心保護好自己,注意健康,不會放縱,更不會將自己放在危險的境地或者傷害自己。

讓自己擁有力量,才有能力去愛護別人,而別人也才會愛護他。只有你自己才能夠愛護你,沒有了自己,你什麽都沒有。帶着小孩自殺的父母,他們有沒有自愛及愛護小孩呢?這就是自私與自愛的分別。無論發生什麽事或者有什麽原因,你都需要接受你自己,愛護它,使它能從傷痛中以最快的速度復原過來,開創人生新一頁。因世事何曾是絕對,凡事總有希望總有可能總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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