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在行動後所得的結果能與預期的目標一致,那就不會存有問題。若未能達到的預期的目標或可接受的範圍內,行動者就必然會針對問題採取修正策略,直到結果令人滿意為止。在這個過程中,行動的結果不論是否與行動者所預期的一樣,都是由行動者設計而來的,因為行動策略不只依賴行動者本身的「使用理論」,同時也倚仗行動者對行動接受者的「使用理論」所做的預設而來。究竟什麽是「使用理論」?
「信奉理論」與「使用理論」1是Chris Argyris 的行動科學提出的重要概念–行動背後兩種不同的價值系統(Value Systems):
「信奉理論(Espoused Theory of Action)」– 人們口中宣稱自己的行為是脗合他們背負的智慧和承諾而信奉的原則和戒律,即別人詢問時所說的信念。因他們自己深信不疑,更願意挺身而出去捍衛它。這種理論通常是以一種固定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形式表現出來,它的主導價值觀(Governing Values) 與「使用理論」有很大的分別,是代表人們對有效行動的理念,即理想。
「使用理論(Theory-in-use)」– 是驅使人們採取真實而具體行動背後的一套價值觀,尤以在壓力情況下「應該做的」。它是主導人們如何行動的關鍵所在。
若「信奉理論」與「使用理論」的差距愈大,即是身心不一致(Incongruence),便不能言出必行,會導致嚴重後果。當我們自己在進行這類行為時,並不容易覺察到這種落差,因為不是刻意的講一套、做一套。但當別人做相同行動時,他們是當局者迷,而我們卻是旁觀者清。這種可稱之為定型化的盲目(Patterned blindness),只有在行動時才會發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有察覺自己/別人都有這些情況嗎?你有沒有朋友結婚後不久便離婚或發生磨擦?據了解,當事人表示結婚前已發覺有問題,如:不再愛另一方等。礙於承諾或其他因素,繼續錯誤選擇。及後矛盾、衝突不斷增加,最終導致離婚/感情不穩。
Chris Argyris與 Donald Schön相信大部份人在有困難的情況下,會普遍採用他們所謂的「第一型使用理論(Model I – Theory-in-use) 」的行為,而它們的主導價值觀是:
l 要採取單方面控制。
l 要贏,不能輸。
l 壓抑負面情緒。
l 强調理性。
在這些價值觀之下,當人們要倡議(Advocate)自己的立場、評估(Evaluate)績效表現,以及為他人的意圖歸因(Attribution)時,會傾向採取繼續主導,擴大贏面和壓抑負面情緒的方式。還傾向不鼓勵別人來檢驗我們的觀點、感受,也不喜歡把我們的主張/想法放在陽光下接受公評,逃避受傷害/尷尬。在這種環境下,唯一能進行測試必定是套用自我指涉(Self-referential)的邏輯:「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麽」。你有沒有聽過這些言論呢?回想以前我聽過類似的說話,現在恍然大悟,發出會心的微笑啊!「第一型使用理論」的行為通常是靠依賴扭曲關懷、尊重、誠實、力量和廉正的社會價值。
1. 企業如行接受管理忠告 (Flawed advice and the management trap) Chris Argyris (2003),臉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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